第十四章 她喜欢芒宁 (第1/2页)

我靠发疯拯救了主角团 春花悦时人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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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哎!你说的这是什么话。”

她这话对于凌山来说属实是有点一鸣惊人了。

容青栀指着自己的脸“我难不成是什么很丑的人吗?”

凌山一时顿住了,抛开因为营养不良导致的面色些许蜡黄以外,春花长得似乎还不错?

尤其是左眼下方的两颗小痣尤其引人注意,为她增添了一丝特别的气质。

“......但是二爷以前可见过很多贵女,不可能看上你。”

容青栀莫名感觉话题有点歪,她最开始是想争论个什么问题来着?

“我又没想让你家二爷看上,再说了,我喜欢的也不是他那样的。”

她喜欢财神爷那样的。

另一边的楼云峥坐在椅子上,在窗台边吹着夜风,视线刚好能够看见厨房这边的景象。

他听不清两人说了些什么,但看样子争论的很是起劲。

楼云峥收回视线,拿起手边的书籍继续看着,另一只手搭在腿上轻轻摩挲着,依旧是没有任何的感觉。

他面无表情地收回手,关起窗户,起风了。

夜里容青栀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,摸出了宋稚宁送她的那个荷包,隔着布料摸了摸,比较硬。

她打开一看,是今日在那家铺子里买的胭脂。

所以,今日她问的是自己喜欢什么,而不是让自己帮她挑选吗?

说实话容青栀对宋稚宁的印象挺好的,这也是她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收到的第一份礼物,所以心里还是开心极了。

第二日,容青栀是被凌山薅起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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